有了 AI 工具,一个人就能接咨询、做设计、写代码,甚至上线一个 SaaS 产品。没有法务,没有合伙人,出了事能保护你的,基本只有你签过的合同。下面四份合同,是安省一人公司最常见的缺口。

一、给客户的服务协议:MSA 加 SOW

常见做法是签一份主服务协议(MSA),把付款、知识产权、保密、责任这些通用条款定下来;每个具体项目再签一份工作说明书(SOW),写清楚交付什么、什么时候交、收多少钱。以后接新项目,只签新的 SOW 就行。

一人公司吃亏,多半吃在这几处。付款要写明定金比例、里程碑、逾期利息,以及欠款时能否暂停服务。验收要有标准和期限,客户过期不提意见的,写明视为验收。客户在 SOW 之外加需求,要有报价机制,不然很容易做了白做。最后是责任上限:赔偿通常以已收费用为限,并排除利润损失这类间接损失。

责任上限不是写了就一定有用。加拿大最高法院在 Tercon Contractors v. British Columbia, 2010 SCC 4 中确立了审查这类免责条款的框架:先看条款按字面是否涵盖这个情形,再看订约时是否显失公平,最后看有没有压倒性的公共政策理由不予执行。措辞含糊,第一步就可能过不去。

二、AI 生成的成果,版权归谁

这一块目前最没定论。《版权法》第 13(1) 条规定,作品的作者是版权的第一所有人;最高法院在 CCH Canadian v. 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, 2004 SCC 13 中确立,作品要有原创性,需要作者运用“技巧和判断”。纯粹由 AI 生成的内容有没有作者、有没有版权,加拿大还没有法院裁决过。

加拿大知识产权局 2021 年登记过一幅把 AI 列为合著者的作品(SURYAST),随后被公益机构 CIPPIC 在联邦法院申请撤销(案号 T-1717-24),至今尚未开庭判决。联邦政府 2025 年 2 月发布的咨询报告显示,多数意见认为只有具备足够人类贡献的 AI 内容才应受版权保护,但立法还没有跟上。

落到合同上,有几点要注意:

三、外包和自由职业者协议

很多一人公司会把部分活外包出去,不少人以为付了钱,东西自然归自己。其实不然。根据《版权法》第 13(3) 条,雇员在工作中创作的作品,版权归雇主;但独立承包人不是雇员,版权默认归承包人自己。要拿到版权,必须有经权利人签字的书面转让(第 13(4) 条)。另外,作者的精神权利不能转让,只能放弃(第 14.1(2) 条),所以协议里还要有放弃精神权利的条款。

如果外包方也用 AI 工具,协议里要写明能不能把你客户的资料输入这些工具。

四、做 SaaS 或 AI 工具:服务条款和隐私

服务条款

安省法院在 Rudder v. Microsoft, 1999 CanLII 14923 (ON SC) 中执行了用户点击同意的线上条款。但条款也不能写得太狠:最高法院在 Uber Technologies v. Heller, 2020 SCC 16 中认定 Uber 格式合同里的仲裁条款显失公平、无效。所以条款既要让用户看得到、主动点“同意”,内容也别一边倒。

隐私

在安省做生意收集个人信息,一般适用联邦的 PIPEDA。其附表 1 第 4.1.3 条规定,个人信息交给第三方处理时,你仍然要负责,并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确保对方提供相当程度的保护。把客户数据发给 AI 服务商的接口,就属于这种情况。你需要:

最后一点也是加拿大隐私监管机构 2023 年 12 月发布的生成式 AI 原则里的建议:能用匿名或去标识化的信息,就不要用个人信息;必须输入个人信息或保密信息的,要有授权。原则还强调,用了自动化系统,决策责任仍在机构本身。

联邦政府 2026 年 6 月 15 日提出了取代 PIPEDA 的 C-36 号法案,目前还没有通过,PIPEDA 仍然适用。

一张简单的自查清单

结语

一个人做生意,出了问题没人帮你兜着。合同不必写得很长,但付款、知识产权、责任和数据这几块要写对。网上的模板可以参考,最好还是按你的业务模式让律师改一遍。AI 成果的权利条款尤其如此,这方面的法律还在变。

常见问题

用 AI 做出来的东西,我能保证客户拥有版权吗?

不宜作这种保证。加拿大法院还没有裁决纯 AI 生成的内容能否受版权保护,联邦政府的咨询也显示多数意见认为需要足够的人类贡献。稳妥的做法是转让你对成果享有的全部权利,并如实说明哪些部分使用了 AI 工具。

付钱请自由职业者做的设计或代码,版权自动归我吗?

不会。根据《版权法》,独立承包人创作的作品版权默认归承包人,必须有经其签字的书面转让才归你。精神权利不能转让,只能放弃,所以协议里还要加放弃条款。

把客户资料输入 AI 工具,要注意什么?

根据 PIPEDA,把个人信息交给第三方处理,你仍然要负责,并要通过合同确保对方提供相当程度的保护。要在隐私政策中说明,确认 AI 服务商的数据处理条款,并尽量使用匿名或去标识化的信息。

资料来源

AI 辅助生成内容。本文在人工智能协助下撰写,并经 Tang Law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律师审核后发布。文中引用的案例已通过 CanLII 核实,法条及政府文件以所附官方链接为准。本文另有英文版和繁体中文版。
Tang Law 是位于多伦多的中英双语律师事务所,为一人公司和小企业起草及审阅服务协议、外包协议、SaaS 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。如您希望讨论自己的具体情况,欢迎联系:[email protected] | 647-580-6542。

本文就发布之日的法律提供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,阅读本文不构成律师与委托人关系。税务及知识产权注册等专门问题,请另行咨询相关专业人士。